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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新聞很大,美國總統川普想要廢除出生公民權

目前法律上還做不到,所以目前為止赴美生產還是拿到美國公民最快的方式

出生公民權是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原文如下

Section 1. 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No State shall make or enforce any law which shall abridge the privileges or immunities of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nor shall any State deprive any person of life, liberty, or property, without due process of law; nor deny to any person within its jurisdiction the equal protection of the laws.

第一款 所有在合眾國出生或歸化合眾國並受其管轄的人,都是合眾國的和他們居住州的公民。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實施限制合眾國公民的特權或豁免權的法律;不經正當法律程序,不得剥奪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財產;在州管轄範圍内,也不得拒絕給予任何人以平等法律保護。

就是根據上面的法律,在美國出生的寶寶就是公民,拿美國護照,事實上,有些美國人並不贊同這樣的行為,2015曾經有媒體做過調查,6成的美國人不在乎,3成多的美國人反

每年都有議員提案希望廢除這條憲法修正案,實際上亞歷桑納州議會以前曾經通過法律,不給父母沒有身分的出生嬰兒公民,

但州議會通過的法律牴觸憲法,所以法律無效

修憲法是大工程,需要2/3以上的州聯合提出修改憲法的議案,議案通過後才是和憲法一樣效力的憲法修正案,在憲法還沒被修正以前赴美生子

在法律上是合法的

所以懷孕後到AIT簽B1/B2簽證,實話實說到美國的目的是生寶寶,會拿到簽證

或是拿ESTA簽證,入境時誠實告知海關到美國的目的是生寶寶,會通過,

 

每個家庭有每個家庭的故事

如果自己的生活地方環境很好,沒有人想要千里迢迢到另一個國家生產

美國生產是媽媽們在合法的,負擔得起的條件下

給寶寶另一個選擇

我個人覺得只要不違法,每個人有自己選擇生活方式的自由

但是希望每個到美國生寶寶的媽媽真的全程遵守法律規定

不要走法律邊緣,不要走法律漏洞,不要被許多似是而非的話術混淆

 

美國城市法令,除非在商業區,屬於商業住宅,不然一間房子出租給2戶以上是違法的

一位阿姨照顧兩個以上24個月以下的寶寶也是違法的

加州以前民宅供餐不合法,2018通過的法案,從2019年一月一號開始只要有商業登記,住宅供餐合法了

以上給想要赴美生產的媽媽們參考,不管經營者說得再好聽,不符合上面規定就違法了

 

最近聽到有些人為了利益在推美國商業保險Kaiser,讓Kaiser付美國生產費用

那也是讚法律漏洞

Kaiser要居民才能保險

赴美生產的媽媽不管在簽證或是入境都必須誠實告知赴美目的是生寶寶

簽證官或是入境海關都會直接告知,一定要自費生產

生完寶寶之後入美國境要提供當初生產時自費付款的清零帳單

用了居民才能用的保險,之後入境會有問題

或者以後有機會申請綠卡時會不通過

媽媽們一定要謹慎啊

這幾年真的遇到綠卡申請下不來的

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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